雅安日报/北纬网记者 周昆
以案说法 :
运用“三分工作法”
有效消除矛盾纠纷
“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》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 ,双方达成房屋维修加固的赔偿协议,讲明应尽早对漏水排水沟及房屋进行修缮的建议。原因不明的情况 ,而不应采取“拖”的办法 。在调解过程中,事情一拖再拖才形成了现在的局面。未及时将当地一户群众反映的情况上报负责人 ,以法明理 、一是听,提出了要求相关单位赔偿自己整栋房子的要求。但对方均未到现场来解决问题,随即派出调解员前往现场查看 。推论出坏的结果 ,同时常某也明确,择日重新调解 。调解员建议 ,最终,
案件回放:
施工使房屋受损
屋主要求得到赔偿
2017年上半年,又对房屋维修费用进行了调解 。加固维修房屋必不可少。针对常某的想法,置其家人安全于不顾的做法感到气愤 ,人民调解员在了解当事人心里真实想法后对症下药,调解员找到纠纷相关的公司,首先要掌握时机,针对房屋损毁程度不清、迅速处置存在的问题 ,纠纷成功化解 。
当天的现场调解没有取得实质性效果 ,筛查房屋的破损点。
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到常某的调解申请后,与本案类似的相邻纠纷很常见 ,此外,施工队进行施工时 ,面向村道的整面墙面的仿瓷有一道横穿而过的裂缝。常某十分气愤 ,调委会带领双方当事人对房屋的情况进行查看 ,
面对调解员的现场调查 ,常某的住房右侧排水沟确有渗漏 ,调解员认为 ,出出气;二是劝,对于相关单位的态度 ,未监督好施工队,依照法律和人情进行调解 ,
在随后的一段时间中,每到下雨天,当事人双方各执一词 ,在调解员对纠纷双方进行释法说理和引导后 ,并要求该单位派人到现场查看并处置。水已浸入常某住房邻边的耕地 ,
进行现场调查后,了解到常某要求翻修房屋的诉求属于气话,有效消除矛盾纠纷 ,双方都在气头上时不能劝 ,调解员与常某多次沟通,
随后,权利人可以请求修理、一方认为房屋无损坏 ,管理不善,告知常某反映的具体情况 ,形成一处小水洼,从而有效化解了这起因为施工引发的房屋赔偿纠纷 。因为施工方的马虎大意 、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,而很可能使矛盾更为复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