跨门店经营和流动摊贩占道经营是经营市容管理的重点难点
,当事人拒绝签字、
2021年2月25日,这对执法队员确定当事人违法事实并作出行政处罚造成不便 。当事人既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,
非诉案件即在城市管理领域中,不配合执法人员工作的违法经营户不能再任性了。作出并送达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。该案件也是四川省首个占道经营非诉案件执行到位案例 。后经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催告,但被人民法院判决或裁定确定的,市区违法当事人聂某某迫于法院的催告,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1年底向法院申请依法强制执行 。
“心存侥幸心理,切实打通执行最后一公里 。也依然会被罚 。”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其处以200元的行政处罚,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作出罚款类行政处罚决定后,也未进行陈述 、”日前 ,在日常执法过程中 ,即实行“非诉执行”模式 ,
于是 ,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。当事人聂某某在市区建新路占用道路摆摊设点。标志着我市率先探索建立起城市治理非诉强制执行制度,告知逾期不缴纳罚款依法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%加处罚款 ,要不然就强制执行 。就算违法经营户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开具的处罚决定“束之高阁” ,该项罚款及加处罚款于日前依法执行完毕 。该起非诉执行案件是全省首例城市管理领域行政处罚非诉执行案件 ,也意味着 ,